失业保险的缴纳比例因单位性质而异。具体来说: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地政府官方公告为准。
失业保险个人和单位缴纳比例
失业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个人缴费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所得工资月平均值的60%-300%不等,单位缴费基数为其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0%。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及不同类型企业有所不同,但普遍情况下,个人和单位的比例为1:1。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不同情况,有可能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如降低单位缴费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