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设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原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调整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金申请及办理程序1、学生每学期初向学校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2、学校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进行核查与评审,对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3、评审小组确定拟资助名单,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受助名单报所属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通过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网上报。
山东这边每年是2500元
1500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贫困生每学年可领助学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