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工伤报销为100%。
2、具体报销方法如下: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表和一份材料说明;
(2)在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时要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要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报销工伤。医疗保险目录中的部分医疗费用,一般工伤报销为100%。在停工留薪期间,公司应照常支付员工工资;
(3)若伤残定级,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贴。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
(4)当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的法定医疗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保额是:
1、大额门、急诊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按50%报销,最高报销2万;
2、在职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封顶线7万元;
3、大额住院医疗费用按70%报销。
报销是不一样的,这与工伤级到有关,领取的金额也不一样,伤残一级赔偿最多,级别最高赔偿越少,还与工伤的部位也有关系,赔偿不同
1、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按景劳社[1997]5号规定: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
2、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工单位一次性向工伤经办机构缴纳1—4级伤残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费用,根据我市退休工残人员平均费用状况,暂定为103000元。
3、职业病退休工作病故后,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关待遇(2004年1月1日以前被鉴定为1—4级工伤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景劳医[2006]4号文件精神执行,为社平工资的3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