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只考虑进货和销售的情况下,其税金与利润计算如下:
假如进货5000元取得的是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的话,那么进项税额为:
5000÷(1+16%)X16%=689.65
销售10000元 开具增值税专用**,销项税额为:
10000÷(1+16%)X16%=1379.31
那么应交税金为:1379.31-689.65=689.66元(国税)
地税中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基金等等约是增值税的13%
故地税应缴纳689.66*13%=89.66
利润为:10000÷(1+16%)-5000÷(1+16%)-89.66=4220.68元
所得税为利润的25%:
4220.68*25%=1055.17
净利润为:4220.68-1055.17=3165.51
在实际操作中,还会发生其他费用,所以利润在4220.68的情况下还应减各项费用,这样所得税也会相应的减少,你可跟进自身情况自行计算。。。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