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务院2014年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前俗称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前俗称的城居保)试点经验基础上,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缴费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务院2016年在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前俗称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前俗称的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对象为: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及大中专院校学生;驻岩武警官兵;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在龙岩居住1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