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税率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纳税,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其具体标准如下:
大城市(50万人口以上),每平方米税额为1.5元至30元;
中等城市(20万-50万人口),每平方米税额为1.2元至24元;
小城市(20万人口以下),每平方米税额0.9元至18元;
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每平方米税额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税额为幅度税额,拉开档次,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为20倍。这样,各地政府在划分本辖区不同地段的等级,确定适用税额时,有选择余地,便于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