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登记学位;
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机;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转学:
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学习
大学生转学参考:
1、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2、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3、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转学需要户口本(指就近入学)和单位出具的父母工作证明(指随父或随母就读)。 转学手续如下: 先到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一式两份),然后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再到原学校开转出证明,接下来再到原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最后把材料一份送到原学校,另一份带到转入学校即可。 到所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把它拿到将接收的学校去签同意接收的意见,签好后再拿到所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当然要出示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