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选志愿,定向志愿,平行志愿。
1、提前批第1顺序志愿为定选志愿,即高校专项、综合评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考生,可以填报1所招生高校。
2、提前批第2顺序志愿为定向志愿,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医学生均设置A、B、C三所高校,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提前批第3顺序及其以后志愿均为平行志愿,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医学生均设置A、B、C三所高校,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均设置A、B、C三所高校,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时仍为A、B、C三所高校,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