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保价金额是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
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两倍;邮件如发生延误,按邮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邮政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邮件赔偿
EMS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因非客户过失而发生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邮局予以赔偿。但对间接损失和未实现的利益不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下列情况的,邮局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二、 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三、 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
四、 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五、 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六、 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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