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暂住地的居委会开暂住期间初婚未育、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女方暂住证、怀孕证明(B超之类)、居住证明(小区物业开的)、房本(不知道是不是必须的)、诚信证明(手写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居委会计生办盖章。
2、居委会开完证明后,拿着证明去暂住地的街道计生办盖章,所提供资料同上。这就是所谓暂住地两级证明。
3、拿着暂住地开的的两级证明回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和街道办开两级证明。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还会给一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4、拿着户口所在地的两级证明回北京丈夫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拿生育服务证,此时此证还未盖章。
5、拿着生育服务证去丈夫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6、拿着盖着丈夫档案所在地章的生育服务证回街道计生办盖章。生育服务证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