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单位新建工程规划报建必备材料和审批程序
(一)必备材料
1、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
2、建设项目计划立项审批或登记表;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文及征地红线图(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筑设计图纸(含修建性详规及说明书); ①所报项目已批准的总平面设计图(蓝图);
②所报项目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设计说明书(按A3复印件规格装订成册); ③所报项目彩色效果图(提交市领导批准的临街面彩色效果图); ④外墙面采用外墙涂料,屋顶为坡屋顶。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工业项目的环保意见书;
8、报建申请;
9、消防大队意见;
10、抗震审查意见;
11、防雷审查意见;
12、人防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