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合并后两地卫生院设置:
一、设置原则
1、符官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2、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方便群众就医
3、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二、设置方式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一室多人。人口较多、地域较广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确定其中一所为行政村卫生室,其他为行政村卫生室的医疗点。
乡镇合并后,乡镇卫生院会进行合并,稍小的卫生院并入大的卫生院,或被兼并的乡卫生院并入镇卫生院,人员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