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超速的处罚如下:
1、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2、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5、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不扣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北京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私家车超速的罚款标准如下:
1. 10%以上未达20%的,罚款100元;
2. 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并记3分;
3.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2,000元,并记12分,并吊销驾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速行为同时违反其他交通规则,将按照综合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处罚。另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