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的交纳标准根据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所不同。具体来说:
对于有工资收入的团员,如果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需要交纳3元;如果每月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上,则需要交纳月工资税后收入的千分之二,最高不超过20元。例如,工资收入在5000元至5499元之间者,应交纳10元。
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5元。
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比例交纳团费。
此外,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都有严格的规定,包括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进行管理,确保团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团费的收取应当以团委或团委组织部门的名义进行,并且必须存入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团费的利息作为团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各级团组织的团费收缴工作应当认真落实,确保团费的及时、足额上缴,其中基层团委留存的比例为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70%,上缴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