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现场备案和非现场备案两种方式办理。现场备案主要指参保人或代办人到服务大厅、或代办网点进行备案;非现场备案主要是指参保人或代办人通过网上或者电话等方式备案,目前网上备案渠道有“豫事办”、“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厅)、国家提供的“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各地建设的网上备案方式。
异地就医所需备案条件:
异地就医备案主要覆盖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四是异地转诊人员。
其中,前三类人员备案时只需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填写《河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异地转诊人员,需要提供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所住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急诊诊断证明(精神病诊断证明)。
需要在医保卡所在地医院开据转诊证明,然后到社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后可以省外医院就医住院
参保人员需转诊到省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同时还要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