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低保我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
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
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
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400元,
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370元。
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
二、城市居民低保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6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
低保的费用要根据当地人社局统计整理的最低工作作为标准规定的,每个地方的低保费用是不一样,大部分小县城的低保是一个月200-400元左右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标准为每人每月118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2008元,护理费根据特困自理能力分为207元、414元、828元、1656元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