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疾病”并不是一个医学上的概念,而是一个医疗保障层面的概念。各地的门诊特殊疾病一般指一些医疗费用负担高、诊断明确、有社会影响、能在门诊治疗,在医保统筹基金的可负担范围内受统筹基金保障的疾病(主要为慢性病、重大疾病)或者治疗方式定义为门诊特殊疾病。比如恶性肿瘤、冠心病、慢性肝炎、糖尿病、高血压等。
一、2021年成都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流程是什么?
1.参保人员向认定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认定;
2.认定通过后,向治疗机构提出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申请;
3.治疗周期满后结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属于个人自付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4.如需继续治疗,申请下次治疗。
如果需要新增病种,须进行认定,所有业务都需要刷社保卡办理。
二、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标准是多少?
一个治疗期之内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总额减去起付标准,再减去个人自付的部分乘以报销比例就是可以报销的费用。
门特医保报销=(医疗费用总额-起付标准-个人自付部分)X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是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一致的。
一年内,医保支付给参保人员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和其他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总共的支付金额不超过成都医保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城镇职工医保的最高限额是467352元,城乡居民医保是275268元。
门特在起付标准计算次数上同住院有区别。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四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报销以后,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的再进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再依次报销城乡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