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统筹社保养老在中国从1985年起(少数地区从1984年起)各地纷纷进行了重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的试点。
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在全国重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国际上最早是在德国,俾斯麦执政时期,距今已有一百多年了。
2006年开始。 自2006年1月1日起,过去由单位缴纳的个人缴费工资3%的保险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而是转存入社会统筹账户。计入个人账户中的8%中为个人账户,单位负担的20%因纳入社会统筹账户,并不影响到个人最后取得的养老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