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6级,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怎么补偿

2024-11-09 04: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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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先不要离职。没做伤残等级鉴定(只要涉及骨折,一般最轻也会鉴定为伤残十级),会有以下几个影响:

1、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你再去医院检查、治疗、康复等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给你报销,单位也不会管,只有你自己承担这些费用。

2、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就没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个钱是在你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下来后,单位只要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支付给你这笔钱(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本人工资3000元/月,那这21000元钱你就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3、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就不用支付给你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2个月 =11214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4、如果不做伤残等级鉴定,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不用支付给你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天津市这边最轻的十级伤残,按3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标准是伤残十级:5607元×3个月 =16821元,那这笔钱你也白扔了,等级高的话钱还会更多)。

因此,你必须抓紧时间,按以下步骤操作:

(1)让单位给你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鉴定结论出来后,让单位给你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登记,这样可以把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领了(给你一个存折,钱打到折子里)。

(3)把手头的工伤医疗费让单位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报销了(拿到报销款的话3-4个月左右)。

(4)与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完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你一

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支付给你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你去新单位报到。

2024-11-09 04: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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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答(2)

按照2010年12月20日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广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4-11-09 04: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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