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已通过网上办理申请的,还可去往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办理)
工作时间参考: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二、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变更过信息的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办理流程
Step 1:提交申请
(1)可自愿选择网上预约
通过登陆「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网上办理入口提交申请,填表确认信息后
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前往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