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
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 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平行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按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表演类、体育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按高考成绩占30%、专业统考成绩占7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
顺序是: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