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1、每月租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应付存款金额的50%,每年可提取月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2个月;
2、其余住房消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的30%;
3、购买有所有权的房屋或者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有所有权的房屋,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也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4、偿还本市所有权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家属只有一套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款金额,职工及其家属共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金额的60%。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