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市民卡看病报销就相当于以前的医保卡用法: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市民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可直接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市民卡上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标准(不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不同),也就是说起付标准以下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在80%左右,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详细报销比例和范围。
3、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市民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持市民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持医疗保险手册和市民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市民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1、市内参保人持卡住院报销流程:参保病人持市民卡及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向医院收费处缴纳预付金→办理出院手续,向医院缴纳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统筹金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由医院与社保机构结算。
2、市外参保人或外伤住院报销流程:参保病人全额自费办理入院→办理出院→足额缴清医疗费用→凭出院记录单、发票及清单、外伤情况说明→医务科盖章→到参保病人所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