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往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三、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四、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