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考户籍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含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或天津市蓝印户口者。
2.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者。
3.符合津教委〔2011〕103 号和津教委中〔2008〕19 号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学生。
4.不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但已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者,经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按外地户籍考生报名考试,但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
往届初中毕业生、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