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过户
①新、原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②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
③如需更缴费信息,还需提供新账号的开户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
④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非个人用户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如出现以下特殊情况,需提供资料如下:
①旧户主无法提供资料:缴清电费按新装提供资料办理,并提供“客户声明”,声明内容:新户主无法取得旧户主身份证明资料的原因,承诺提供所有的过户资料合法。
②旧户主已去世:补充提供死亡证明
③新的房产证未领取:需要提供完税证明,如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发票。
④小区批量办理过户:经办人身份证明,具有业主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注: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