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的安置办法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安置方式:
1. 安置到体育部门或相关机构工作:许多优秀运动员会被安置到体育部门或相关机构工作,例如担任教练、管理人员或教练员等。
2. 创业或就业:一些优秀运动员会选择创业或就业,例如开设体育用品店、体育俱乐部或从事体育营销等。
3. 进入大学深造:一些优秀运动员会选择进入大学深造,例如攻读体育管理、体育科学、运动训练等专业。
4. 进入国家队或其他职业队伍:一些优秀运动员会选择加入国家队或其他职业队伍,继续从事自己的运动事业。
5. 进入体育媒体行业:一些优秀运动员会选择进入体育媒体行业,例如成为体育记者、解说员或体育节目主持人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安置方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优秀运动员,而且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政策和规定,因此具体的安置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优秀运动员如果是国家级健将的话。退役后可以到地方。省队担任教练等辅助性职务
国家运动员退役后还可以领取工资。
国际级运动健将每年10000元,国家级运动健将每年8000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每年6000元,未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退役运动员每年5000元。
另外还有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金:
其标准为:奥运会冠军5000元,世界锦标赛冠军、世界杯赛冠军及登上世界第一高峰顶峰的运动员4000元。
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由厦门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安置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享受退役安置费;在本办法施行前已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不享受退役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