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申请商标时递交的某些资料需要补充或进行不涉及实质内容的修改。
在商标申请文件提交后,会进入初步审查,在此过程中会对商标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收到《补正通知书》,一般情况是商标局发现商标申请资料需要缺失或者不正确。
需要补正的情况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包括以下情况:
(一)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二)所填报的商品/服务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
(三)商标图样不清晰。
(四)需要对商标图样中的文字作出说明。
对于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
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通知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