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绩点反映了学生学习质量和学业水平的差异,是进行排名、奖励、评价和推荐选拔的依据。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n/10-5 当n≥60
(一)采用百分制时,课程绩点=0 当n<60
上式中n表示课程成绩。
采用五级分制时,课程绩点分别为:
课程考核成绩
优(A)
良(B)
中(C)
及格(D)
不及格(E)
对应百分制成绩
95
85
75
65
0
课 程 绩 点
4.5
3.5
2.5
1.5
0
学生课程成绩合格后进行的重修,课程绩点以初次成绩计算;经重修、补考合格的课程,课程绩点记为1。
(二)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
(三)平均学分绩点P=∑课程学分绩点/∑相应课程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