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辖区有稳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2.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个人名下一类借记卡(目前仅支持建、工、农、中、交和海宁农商银行卡)
3.在嘉兴地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1.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即2070元)确定,上限按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即32487元)确定。后续有调整的,按嘉兴年度基数调整文件规定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10%-24%自主确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