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初审、复核→社保分局主管领导审批→窗口办结。
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保险;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保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保险;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保险;
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