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保额是20万,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把以前交强险的总责任限额,从原来的12.2万元提高至现在的20万元。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也从原来的11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也从原来的1万元提高至现在的1.8万元,但是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仍然维持现有的2000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也按照相同比例进行了调整,其中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也从原来的1.1万元提高至了现在的1.8万元,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则是从原来的1000元提高至现在的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仍旧维持在100元不变。
具体交强险保险保额少
20万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