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单位参保
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全额划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全额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执行的政策为:
个人缴纳部分=缴费基数x8%
单位缴纳部分=缴费基数x16%
二、个人身份参保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0%参保缴费。其中缴费基数的8%划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缴费比例为20%,在重庆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