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并列。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相互并列。即在同一投档时间段,考生所填院校均有可能被检索。
2.位次优先。在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前,首先要将所有考生分科类按投档分(高考总分加政策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位次排列。投档检索时,先从最高位次考生志愿检索,再依次检索以后位次的考生志愿。
3.遵循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多个院校仍有自然顺序。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时,是按考生填报志愿时排列的院校自然顺序依次进行的。当考生的投档分达到首先被检索到的院校投档线时,该生即投到该院校,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的其它志愿。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的。同一批次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按顺序排列的志愿,通常称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
在第一志愿投档时,凡第一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投档缺额进行投档;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如所填报志愿有投档缺额,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