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工伤赔偿享受以下待遇(五级的赔偿金额在30w-50w之间):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和的标准为: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但计算五级伤残的剩余月数最多不得超过72个月,六级不得超过50个月。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五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在30万至50万之间。
如果是工伤,五级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赔付78个月的工资
因医药费不同、个人工资水平不同、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不同,最终赔偿数额均不一样。据本人经验,以安徽合肥为例,工伤五级伤残预计70-100万元(不含医药费)。工伤五级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义肢、假眼、轮椅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