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3.72万人(含雄安新区)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保定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定州市、容城县、安新县、雄县、高阳县龙化乡)常住人口为1143.72万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时的11194382人相比,十年间新增人口242835人,人口增长率为2.17%;保定市现有管辖范围(不含定州市、容城县、安新县、雄县、高阳县龙化乡)常住人口为924.26万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时的8946843人相比,十年间新增人口295767人,人口增长率为3.31%。
保定市区常住人口9l9点5万人,常住人口在河北全省居第三,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57、4万人,城镇化率为58、45%。保定有15县,5区,4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