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被保人在参保期间每次生育(包括自然生育、人工授精生育、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等)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生育津贴标准为每次生育津贴按照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基准金额的3倍发放。
目前国家生育津贴基准金额为每个生育妇女800元。因此,上海市生育保险最高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金额为每次生育的2400元。需要注意的是,该金额为参保人在上海市申请生育保险津贴的最高金额,实际支付可能会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和具体政策有所调整。
现行上海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22元。 生育津贴上限是社保上限15108为基数。生育保险待遇依然可以到就近的区社保中心申领,同时就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也可以申领了。当然,因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先至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计划生育情況证明》,那么在领取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后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处便可办理所有业务,相对更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