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地点
2021年1月1日后,灵活就业人员由原来的社保部门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改为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档次,按月或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
2缴费比例
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由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300%之间,改为按照新的各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3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2021年大部城市改为按月缴费或在2020年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比例缴费,每年的12月30日前完成缴费,跨年度不可补缴,漏缴将影响退休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