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从2021年起,凡上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不允许再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2、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有本市居住证,可以报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4、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省内不受户籍限制,年龄不限。
5、驻兰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申请到兰州市参加中考的,由兰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兰州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