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乘以50%加上专业分乘以7.5乘以50%;
舞蹈、影视表演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7.5乘以60%;
播音主持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乘以80%加上专业分乘以7.5乘以20%;
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分=考生文化折算分×70%加上专业分乘以30%。
列入本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除在招生章程和江西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另提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适用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以下纳入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的高校,按此规定执行)。
艺术生根据专业不同,对文化分和专业分的要求也不同。美术,音乐类方向考生文化分占权重50%影视表演方向考生文化分占权重40%播音主持类方向考生文化分权重80%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考生文化分权重70%,专业分美术音乐类专业分乘以7.5乘以50%;舞蹈,影视类专业分乘以7.5乘以60%,播音主持类方向专业分乘以7.5乘以20%,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乘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