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1)个人:60万元;
(2)两人或以上:100万元。
(二)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3)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a、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b、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c、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到账户余额影响,余额越高贷款额度越高。
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