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租房最多每月提前1500元
【办理流程】
第一步: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要件】
第一步: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度有效)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第二步: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中心开具的《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回执。
1、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需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一年两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可提额度为月租金乘以支付月份数。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提取额不足以支付应付租金的,其配偶可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当支付房租标准明显高于所在地住房租赁价格平均水平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重新予以核定。
3、职工提取时,应同时提供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如涉及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