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如下:
一、企业职工
1、缴费基数
①缴费基数上限:2023年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31015.25元;
②缴费基数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1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900元。
2、月缴存额
①月缴存额上限:2023年7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722元。
②月缴存额下限: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105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95元。
二、自由职业者
自由职业者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申报工作参照在职职工,由自由职业者本人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或各区(市)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缴存基数按照自由职业者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