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证明各地根据当地政策都会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大同小异。
下面以南京市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下社保缴费证明的规定。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
社保缴费证明在我们广东省江门市这里可以自助打印出来的,我们这里在村委居委旁边都有机器可以自己打印缴费清单的,也可以到社保局叫他们把缴费清单打印出来。
缴费成功后,企业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也可以前往税务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作为缴费凭证
社保证明需要到社保局开具。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开社保参保证明。社保证明办理凭证所需资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
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