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