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abcd法分别是:ABCD教学法是一种基本上反映了行为主义的观点、强调用行为术语来描述学习目标的方法。
1、对象A(Audience) 即指需要完成行为的学生、学习者或教学对象。如上例中的“初中二年级学生”。 2、行为B(Behavior) 在教学目标的构成要素中,实际的行为及其结果是一个最基本的要素。它说明了学生通过学习所能够完成的特定而可观察的行为及其内容。 3、条件C(Conditon) 学生在证实其相应的行为及其结果时,总是在一定的情境条件下进行的,也就是说在学生证实其终点行为时,我们常提出相应的限制条件。 4、行为的标准D(Degree) 行为的标准是指行为完成质量的可接受的最低衡量依据。为了使教学目标具有可测量性,应该对学生行为的标准进行具体的描述。
1.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成的结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它既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相联系,又不同于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 2.ABCD目标陈述法是由阿姆斯特朗和塞维吉(Armstrong Savage,1983)提出来的一种教学目标陈述技术。ABCD法包括在以下四个因素:
A—听众(Audience):指目标所指向的对象 ,如”每一位学生“ B—行为(Behavior):指表明学习的具体行为 ,如“单元自测题做对”
C—条件(Conditions):指行为出现的条件 ,如“单元自测下”
D—水平(Degree):指可接受的行为水平 ,如“10道题中做对8个或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