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学的原因: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转出省外的除外);
3、国际班转入普通班的;
4、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省辖市市区或同一县(市)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办理程序如下:
1、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2、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现在各学校根据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对学籍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了,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轻易迁走学籍的,另一方面,一些学校的招生是由区县以及省市统一招生的,学生的学籍也由上级统一管理,学校是不能随意取消学生的学籍,或同意迁走学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