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高职学生实行“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职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职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在校生。
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
5、基层就业国家资助。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