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含蓝印户口)儿童:(1)户口簿;(2)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或居住单位周转房证明(需同时提交父亲或母亲在该单位的工作证);(3)《计划生育服务证》(蓝印户口儿童交父母在现居住街道办理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暂住户口儿童:(1)出生证或户口薄;(2)父母暂住证(一年以上)、申请学位儿童的暂住证;(3)住房证明(种类同前;(4)父母在现居住街道办理的计划生育证明。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出生证及户口簿、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以及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
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单方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明材料,即房屋不动产权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社保、营业执照(三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