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西安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四证”具体内容见附件3),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西安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二)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4)。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入学事宜。(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在孩子户口所在地的学区报名公办初中入学就可以了。如果是外地户口,可以办理四证,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名义在居住辖区登记入学。
西安公办初中的入学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居住证明:首先,您需要在西安市有合法的居住证明,例如户口本、居住证等。
报名:根据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和时间安排,您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初中入学报名。通常,报名需要提供学生的个人信息、户口信息、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录取: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和成绩,学校会进行录取工作。录取结果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公布,您可以通过查询录取结果或者接收通知书来确认是否被录取。
办理入学手续:如果您的孩子被录取,您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包括填写相关表格、缴纳学费等。
具体的入学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为不同学校和年份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和通知,以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入学手续。